崧泽大道(万园路至沪昆交界)快速化改造工程SZDD-SJ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崧泽大道(万园路至沪昆交界)快速化改造工程 SZDD-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崧泽大道(万园路至沪昆交界)快速化改造工程 已由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昆行审投复( 2024)108号 批准建设 , 项目 业主 为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已落实 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并进行资格后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淀山湖镇,西起万园路,东至沪昆交界,全长约 8千米,宽约32-60.6米,主六辅四断面布置,其中主线高架桥长约 3.6 千米。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路, 辅路采用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下穿通道等,同时完善雨污水、照明、交安、监控、绿化景观等配套附属设施。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 1个标段, 即 SZDD-SJ标段, 招标范 围包括: 路线、路基、路面、 桥涵、 下穿通道、 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包括海绵城市设计) 、 监控 、扬尘污染防控 及沿线附属设施 (路灯照明、雨污水、 管线 综合 、共杆等配套设施 等)的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预算(如需) ) 、 并须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文件及 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
其中: 勘察(测)是指为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其他服务包括 老路老桥检测(如需)、 地下管线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期间造价控制等;后续服务 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即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配合招标、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 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扬尘污染防控设计 ,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项目完工后地下物探(含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须达到 苏州市 级以上(含 苏州市 级) “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勘察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 1)初步设计: 自 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 起 30 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 2)施工图设计: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 45 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 3)测量与勘 察 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设计进度的要求 ,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起提交 ;
(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 5) 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 营期; 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人数不少于 1 人),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会务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
( 6) 在项目服务期间,设计单位须根据发包人要 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 有关勘察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 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的投标 报表 “表1”中显示);
b.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①⑤或同时具备②④⑤或同时具备③④⑤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⑤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应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c.按《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具有公路行业 甲 级 设计资质 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 甲级 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业绩要求 (须满足 ①或②的要求) :
① .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 以来至少完成过一 项 一级(或以上 等级 )公路工程 或城市快速路 的勘察设计 项目 ;
②:a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2019年1月1日 以来至少完成过一 项 一级(或以上 等级 )公路工程 或城市快速路 的设计 项目 ;
b .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勘察单位) 2019年1月1日 以来至少完成过一 项 一级(或以上 等级 )公路工程 或城市快速路 的勘察 项目 。
( 3)信誉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 :
①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③ 投标截止当天,经 “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监督部门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核查);
④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⑦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因 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 处于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 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 或 以上技术职称, 2019年1月1日 以来至少担任过一 项 一级(或以上 等级 )公路工程 或城市快速路设计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 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4年3月-2024年5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
③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 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 甲级 资质 ,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3 个;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3 )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 5 )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6 )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 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 7 )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 . 投 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上 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 189号
邮政编码: 215300
联 系 人: 骆赛、唐旭东
电 话:
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山市同丰西路 656号
电 话: 2 、 50369390
联 系 人:沈亮亮、 潘玟静、周锦慧
邮 箱:
9 、其他事宜
( 1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月15日 9 : 3 0 。
( 2 )招标文件注意要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3 )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15 日 1 0 时 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 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 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 腾讯视频会议 软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 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 投标 保证金。
( 6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 ①银行保函 或投标保证保险 (如有); 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 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8 ) 已预约并且已支付平台服务费的投标人 ,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 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 9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 10)特别提醒:
①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使用说明或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 )。
②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 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 2015 〕 25 号》规定 “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 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
③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④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 〕 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 “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 11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018 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 2017 年版)及《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201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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