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中学厨杂及冷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山东
-东营市
项目概况
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中学厨杂及冷库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77号中关村黄河口创业学院B栋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XCS-2024-32#
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中学厨杂及冷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