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陕西
-汉中市
佛坪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HZCG-2024011A
项目名称:佛坪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坪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1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11,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坪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坪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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