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媒体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
河南
-郑州市
项目概况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媒体宣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纸质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媒体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项目名称: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媒体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46000.00元 最高限价:546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包1:(1)在郑州市级以上(含郑州市)电视台开设专栏,围绕郑州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工作开展宣传报道。节目时长:20分钟。周六19:40---20:00(首播)周日19:40---20:00(重播)共制作26期,播出52次(含重播)。(2)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文字内容,在特殊节点、重要时期,通过电视游走字幕形式,进行安全防范相关提醒等公益宣传。(3)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官方抖音账号“郑州市应急管理局”提供内容服务,每个工作日根据需要进行二次剪辑视频,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当下热点话题,不定期开展原创内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生产、跟拍摄像、视频制作、信息发布等。(4)乙方利用自身融媒体平台(包括抖音号、公众号、视频号),围绕全市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和全民安全素养能力提升,开展全媒体宣传服务,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公众化和公益化,24小时响应甲方需求制作抖音宣传短视频。(5)乙方根据甲方主题宣传活动需求,配合甲方制作相应的主题宣传海报。
包2:(1)在郑州市以上(含郑州市)机关报刊(纸媒)刊发6期以上作品,每期1/6版,主要刊发内容为:郑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亮点报道;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安全避险逃生知识等。(2)在该报刊数字媒体及时刊发安全避险逃生知识,提升人们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素养,全年累计不少于12次。
包3:(1)在乙方新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个专栏,每半月更新充实1次线上宣教内容。(2)合作周期内,由乙方负责聘请相关方面专家(费用由乙方支付),与甲方合作,组织开展线下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累计不少于10次。(3)乙方负责将相关活动整理成文稿后推送至省级以上媒体,年度发表不少于6篇。
5.2磋商范围:所投标包范围内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5.3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6验收标准:满足采购质量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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