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暑期南校区1-13#学生公寓及北校区1#学生公寓粉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2024年暑期南校区1-13#学生公寓及北校区1#学生公寓粉刷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JG(ZFCG)-20240601
项目名称:2024年暑期南校区1-13#学生公寓及北校区1#学生公寓粉刷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9,324.1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暑期南校区1-13#学生公寓及北校区1#学生公寓粉刷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暑期南校区1-13#学生公寓及北校区1#学生公寓粉刷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8)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的声明函),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01月01日至今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11)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磋商现场查询);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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