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金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扫车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邢台金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扫车采购
竞争谈判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项目 邢台金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扫车采购 ,采购人为 邢台金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竞争谈判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邢台金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扫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2.2 采购范围:
2.2.1 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标段
设备名称
参考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地库清扫车
详见采购文件
辆
6
2
地面清扫车
详见采购文件
辆
1
2.2.2 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2.3 交货期: 30 天;
2.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2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响应,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代理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1.2 财务要求: / ;
3.1.3 业绩要求: / ;
3.1.4 信誉要求:
(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07-02 17: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