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
广东
-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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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608-18-01-769361
投资项目名称
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
标段(包)名称
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片区杜鹃路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2500.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招标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编制、归档、备案。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
9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5459832.9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均可为牵头人,具体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为准。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 ,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8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7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住所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超华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GM)WZ0021;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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