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芦溪乡厚村村2024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江西
-吉安市
永新县芦溪乡厚村村2024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吉安真宝-CG2024-05号
项目名称:永新县芦溪乡厚村村2024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5000.00 元
最高限价:1674451.22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2通过“信用中国”或“”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办理通知)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原件的扫描件;3.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八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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