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保障提升与防洪减灾项目(庄浪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供水保障提升与防洪减灾项目(庄浪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3001JH620825003
项目名称:供水保障提升与防洪减灾项目(庄浪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预算金额:38.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38.5(万元)
采购需求:(1)监测能力提升:更新自动雨量站35个,增设卫星通讯信道3个。(2)群策群防体系建设:购置现地预警设施设备补充5套,包括简易雨量报警器、手摇报警器、铜锣带锣锤、口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一季度完税证明和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和“”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5)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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