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715,200.00元
最高限价:117152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1
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1分包
1890000
1890000
是
189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890000
2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2
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2分包
1890000
1890000
是
189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890000
3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3
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3分包
1890000
1890000
是
189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890000
4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4
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4分包
1890000
1890000
是
189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890000
5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5
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5分包
1860000
1860000
是
186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860000
6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6
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6分包
1860000
1860000
是
186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860000
7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51-7
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7分包
435150
435150
是
43515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3515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新乡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包含新乡城区6家,平原新区1家;共516辆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其中:一标段:负责维修保养84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63万元/年;二标段:负责维修保养83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63万元/年 ;三标段:负责维修保养83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63万元/年;四标段:负责维修保养83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63万元/年;五标段:负责维修保养83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62万元/年;六标段:负责维修保养83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62万元/年;七标段:负责维修保养17辆公务用车,预算金额14.505万元/年;
5.2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5.4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行业及采购人规范要求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1 -7标段:供应商具有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多个标段,标段号在前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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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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