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江苏
-常州市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新河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4]3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新河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河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新河村
2.1.2建设规模:
(1)对丁家塘(望仙桥)、塘江桥、蔡甲村、后背村、西池塘和王家庄6个自然村河道清理、栏杆修复、危房整治、垃圾清理、道路修复、美丽庭院建设等;(2)周家棚河480立方米清淤、栏杆出新、驳岸修复、码头修复提升、河道两侧绿化提升等;(3)对育才路、镇东路和路3(新圩大道至抗日湖滨中学段)道路两边绿化提升,同步实施标志线等附属工程。路3(新圩大道至抗日湖滨中学段)道路800平方米提升改造;(4)对丁家塘约2350平方米红色文化广场及村民活动广场提升改造,约744平方米健身广场铺装提升,同步实施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5)对潘家墩兵工厂约273平方米广场提升改造,同步实施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73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6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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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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