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堆热室等局部系统拆除项目废物取样分析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四川
业主单位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反应堆热室等局部系统拆除项目废物取样分析技术服务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 反应堆热室等局部系统拆除项目废物取样分析技术服务(第二次) (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情况已落实。各潜在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此项目,请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应答文件并谈判。
1、项目名称: 反应堆热室等局部系统拆除项目废物取样分析技术服务(第二次) ,采购编号: SEPEC-FW-XXJT-2024-091 。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在反应堆热室等局部系统拆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施设备去污、拆除产生的废物、部分需要去污至解控水平的废物等进行取样分析,样品包括拆除产生的金属样品、房间去污产生的混凝土废物样品、可燃废物等样品,为项目实施、废物转运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持。
2.2 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4 服务地点: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广元市三堆镇)。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 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 应答人应具有环境监测业务资质(CMA或CNAS),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开展放射性项目环境保护评价技术服务的能力。
-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或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当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时,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3.2 其他要求
1) 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不得处于采购人及上级管理单位的黑名单、灰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6-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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