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各场站标准化建设询价公告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各场站标准化建设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6-0-03956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各场站标准化建设,采购人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新能源生产管理标准化场站创建方案》,立足于《阿柱田项目生产管理标准化场站创建验收报告》,为在新能源公司管辖的场站全面推广实施,进一步改善各场站场容场貌和可视化水平,对外展示好澜沧江公司各新能源场站形象,采购一批标志标识,并完成施工安装,确保生产管理标准化场站建设的快速复制推广。
2.2 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场站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等扫描件。3.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及以上职务。3.2.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成员需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登高证、电工证)。3.2.5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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