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邹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邹平市廉政教育中心暖气安装及业务功能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滨州市
中国共产党邹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邹平市廉政教育中心暖气安装及业务功能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共产党邹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邹平市廉政教育中心暖气安装及业务功能室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00 前递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BZZPGP-2024-0095
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2000110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 371020240012 。 】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邹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邹平市廉政教育中心暖气安装及业务功能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158 万元,其中 A01:139.7945 万元, A02 : 18.2055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8 万元,其中 A01:139.7945 万元, A02 : 18.2055 万元
采购需求: 1 、施工内容:邹平市廉政教育中心暖气安装,包括换热站建设及暖气管网、暖气片安装等,达到供暖使用要求;邹平市廉政教育中心业务功能室改造,达到标准化要求。 2 、工期: 60 日历天; 3 、质修期:两年; 4 、技术、服务、安全及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 〕 51 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 〕 185 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本项目 ( 否 )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01: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2 供应商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2: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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