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金水政采招标-2024-14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690,600.00元
最高限价:8690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A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A包
1506100
1506100
否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2
B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B包
1185350
1185350
否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3
C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C包
837125
837125
否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4
D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D包
673340
673340
是
67334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
E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E包
733170
733170
是
73317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6
F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F包
971260
971260
是
97126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7
G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G包
906335
906335
是
906335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8
H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H包
1080370
1080370
是
108037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9
I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I包
478530
478530
否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10
J包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J包
319020
319020
否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是对本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进行食品抽样检测服务;
5.2采购内容: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是对本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进行食品抽样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清单);
5.3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辖区内;
5.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0个标包,A包-H包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I包、J包为快检任务;投标人可以对每个标包进行投标,A包-H包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两个标包,如果同一个投标人对本项目(A包-H包)两个或以上标包均进行了投标,且在两个或以上标包中评审得分均为最高,则按标包排序选择靠前的两个标包中标,在其他(A包-H包)评审得分最高的标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据其他投标人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D、E、F、G、H包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余标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D、E、F、G、H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实验室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法有效;
3.3 I包、J包人员资格要求:
I包、J包的投标人须配备准驾车型B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员,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劳动合同以及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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