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海口市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海口市龙华区海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 03包) (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海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 03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07-10 09:3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S-2404-005R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海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 03包) (第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3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纸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原件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拟);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