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原石油工程2024-2025年度框架-中原工程(华北工程)所有区域-24-2切割机24-2切割机招标公告
(重招)中原石油工程2024-2025年度框架-中原工程(华北工程)所有区域-24-2切割机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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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中原石油工程2024-2025年度框架-中原工程(华北工程)所有区域-24-2切割机(WZ20240709-2413-7382-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4-2切割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空气等离子切割机\PG10-60 高频引弧
54.00
台
包1-24-2切割机
2
空气等离子切割机\PG20-60 非高频引弧
6.00
台
包1-24-2切割机
3
数控火焰切割机\HNC-1500×3000 1.5kW
4.00
台
包1-24-2切割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承诺提供合适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送达现场。
3.1.7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如期供货,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期供货,否则自愿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根据违约情况接受处罚。
3.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
3.1.9 投标人须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真伪可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或扫描右上角二维码查询。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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