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C包可视喉镜/降温毯/高频电刀)(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丽江市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G1-00209-YNSF-0046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C包:可视喉镜/降温毯/高频电刀)(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21.7
最高限价(万元):21.7
采购需求:采购一套可视喉镜,预算价为4.80万元;采购一套降温毯,预算价为4.90万元;采购一套高频电刀,预算价为12.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丽江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C包:可视喉镜/降温毯/高频电刀)(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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