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WT048挂牌公告
广东
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 东莞市黄江镇星光股份经济联合社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 1. 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 按现状出让; 2. 成交 后 30 日内由东莞市黄江镇星光股份经济联合社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 1. 竞得人须按规字第 202 4 -17-100 3 号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 2. 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 18 个月 , 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 4 年 11 月 29 日前开工,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前 竣工, 其余 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 自然 资发 〔 20 23 〕 72 号 和东府 〔 20 22 〕 70 号 文件的要求,并执行我市现行装配式建筑 及绿 色建筑 相关政策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 申请设定 黄江镇 规字第 202 4-17-1 00 3 号 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竞得人 须与黄江镇人民政府及东莞市黄江镇星光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 《项目投资 效益 协议》(由监管) 。
( 六 ) 若 竞得人 注册地不在黄江镇,则竞得人 须 在地块成交 1 个月内在东莞市黄江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 签订 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 《项目投资 效益 协议》 及《 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由监管)。
( 七 )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及东莞市黄江镇星光股份经济联合社 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 效益 协议》 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监管)。
( 八 )竞得方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黄江镇星光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 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与及东莞市黄江镇星光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 《 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由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 “ 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 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 1. 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2.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由 协助东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26 日 17 时整 , 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 4 年 7 月 18 日 9:00 至 202 4 年 7 月 29 日 9: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 7 日 , 分 1 期支付 , 即在签订《 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7 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 《 202 4 WT 048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 3% 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 0.5‰ 计征) 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 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 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 10% ,定金按成交价款的 10% 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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