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会展数智实训室升级改造货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Y-ZB202406002
项目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会展数智实训室升级改造货物采购
预算金额:69.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会展数智实训室升级改造货物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完成供货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主要产品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备注:(1)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以采购代理单位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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