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西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均安镇健身场地配套工程采购澄清通知(第一次)
广东
-佛山市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4-047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德西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均安镇健身场地配套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P37 "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1.6.1图纸的提供”,进行澄清: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P42 -43"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进行澄清:
3、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P 49 "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 “ 7.3 开工 ” ,进行澄清:
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P 61 "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 “ 21.6 ”、“ 22. ” ,进行澄清:
5、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P 63-64 "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 “ 附件 2 ” ,进行澄清:
6、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P 67 "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 附件 4 ” ,进行澄清: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P 75 "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 “ 附件 8 ” ,进行澄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开标室(响应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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