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荔湾校区学生宿舍床柜搬迁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校区学生宿舍床柜搬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40F16904281
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荔湾校区学生宿舍床柜搬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6339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6339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荔湾校区学生宿舍床柜搬迁服务
2 、标的数量: 1 项
3 、采购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所有搬迁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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