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齐齐哈尔北车辆段客车火灾报警器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哈尔滨局齐齐哈尔北车辆段客车火灾报警器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BLJSK2024008-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北车辆段现就哈尔滨局齐齐哈尔北车辆段客车火灾报警器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见附件1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 具有铁路客车火灾报警系统检测能力。具备一级消防检测服务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可查询),具有2021年以来铁路客车火灾报警系统检测承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7.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提供“平台”信用评价“黑名单”结果查询截图及“处罚期内”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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