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后勤供应商选定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黑龙江
-鸡西市
项目概况
鸡西市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后勤供应商选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SXFJYDD[2024]-0621-001
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后勤供应商选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后勤供应商选定
预算金额:总金额为42万元/年;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报价含税含发票;
服务范围:鸡西市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蛋类、肉类、禽类、豆制品、调味品、时令果蔬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截图,有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企业未在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cr/list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7.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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