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2024年6月-2027年5月)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2024年6月-2027年5月)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508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2024-2027年度)项目(合同编号:KZH2024/P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克州乌恰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新隆公司”)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国家“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帮助新疆克州实现资源优势转换、带动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而成立的一家集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形成塔日勒嘎水电站、克州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夏特水电站及克孜河流域集控中心“三站一中心”的经营发展格局。 公司乌恰县营地(克孜河流域集控中心)位于乌恰县乌恰镇,总占地面积约40亩,主要建筑物为办公楼、综合楼、篮球馆、1#住宅楼、2#住宅楼、职工活动室、车库、门卫室、维稳值班室等,总建筑面积11343m2。集控中心需提供保洁、餐饮、会务、维修、秩序维护、绿化、维稳、防疫等服务。塔日勒嘎水电站位于乌恰县吾合沙鲁乡,塔日勒嘎水电站建有运行营地,占地约4800m2,包括运行办公楼、餐厅和车库,周边绿化树木约400m2,需提供坝区、厂区、厂房、GIS楼及运行营地的保洁、餐饮、维修及绿化服务。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乌恰县黒孜苇乡,其运行营地包括综合楼和仓库,总建筑面积约2776m2,电站主副厂房及GIS楼基底建筑面积约4066m2,需提供厂区、厂房、GIS楼及运行营地的保洁、餐饮、维修及绿化服务。克州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位于乌恰县城西南部,西侧距夏特水电站厂房约 2.6km。电站于2016年6月全容量投产发电,场区占地面积约0.49km2。
2.3 服务期限:109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8月01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塔日勒嘎水电站及运行营地、夏特水电站及运行营地、克州新隆光伏一电站及运行营地、乌鲁木齐办事处、公司乌恰县营地(克孜河流域集控中心)的保洁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维修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养护、防控维稳、防疫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其他服务等。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3.1.2 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7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备1个海拔2000m以上少数民族地区的水电站营地或工业园区类似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类似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指能够提供保洁、餐饮、保安等综合服务的业绩。
3.1.4 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7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纪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等发生。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担任上述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经理或副经理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有至少1个海拔2000m以上少数民族地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和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任职文件或其他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或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的禁入承包商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电建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2024年6月-2027年5月)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508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2024-2027年度)项目(合同编号:KZH2024/P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克州乌恰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新隆公司”)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国家“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帮助新疆克州实现资源优势转换、带动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而成立的一家集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形成塔日勒嘎水电站、克州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夏特水电站及克孜河流域集控中心“三站一中心”的经营发展格局。 公司乌恰县营地(克孜河流域集控中心)位于乌恰县乌恰镇,总占地面积约40亩,主要建筑物为办公楼、综合楼、篮球馆、1#住宅楼、2#住宅楼、职工活动室、车库、门卫室、维稳值班室等,总建筑面积11343m2。集控中心需提供保洁、餐饮、会务、维修、秩序维护、绿化、维稳、防疫等服务。塔日勒嘎水电站位于乌恰县吾合沙鲁乡,塔日勒嘎水电站建有运行营地,占地约4800m2,包括运行办公楼、餐厅和车库,周边绿化树木约400m2,需提供坝区、厂区、厂房、GIS楼及运行营地的保洁、餐饮、维修及绿化服务。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乌恰县黒孜苇乡,其运行营地包括综合楼和仓库,总建筑面积约2776m2,电站主副厂房及GIS楼基底建筑面积约4066m2,需提供厂区、厂房、GIS楼及运行营地的保洁、餐饮、维修及绿化服务。克州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位于乌恰县城西南部,西侧距夏特水电站厂房约 2.6km。电站于2016年6月全容量投产发电,场区占地面积约0.49km2。
2.3 服务期限:109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8月01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塔日勒嘎水电站及运行营地、夏特水电站及运行营地、克州新隆光伏一电站及运行营地、乌鲁木齐办事处、公司乌恰县营地(克孜河流域集控中心)的保洁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维修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养护、防控维稳、防疫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其他服务等。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3.1.2 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7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备1个海拔2000m以上少数民族地区的水电站营地或工业园区类似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类似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指能够提供保洁、餐饮、保安等综合服务的业绩。
3.1.4 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7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纪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等发生。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担任上述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经理或副经理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有至少1个海拔2000m以上少数民族地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和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任职文件或其他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或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的禁入承包商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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