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2024年地面补勘钻孔——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2024年地面补勘钻孔 已由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2024年地面补勘钻孔; 2.1.2服务地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野外施工结束后1个月内正式验收并提交正式报告; 2.1.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2.2 招标范围: 1、编制钻孔设计及施工措施 2、进场、临建、占地、修路等开工前的全部准备工作 3、钻探、测井等野外施工工作 4、室内数据处理及解释 5、编制勘探报告 6、组织报告评审 7、提交最终勘探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勘探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钻探(井)、水文或地质专业】及以上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否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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