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屏山社区屏安路17号建筑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大朗镇屏山社区屏安路17号建筑物拆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朗段288号1903室(大朗商会1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B20240701001
项目名称:大朗镇屏山社区屏安路17号建筑物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8580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8580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其它说明: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规范组织相关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拆除后废品归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或出卖, 固定残值为1022756元,不参与竞争,其作为支付供应商拆除费用,则固定残值扣减成交报价后,多余金额由成交供应商转回给甲方 ,签订合同约定具体条款。(2)、要求标的物所在的项目完整地块地面混凝土开挖并清运,然后将底层实土平整好,交付状态为祼土;(3)、拆除清理及平整地块时间要求在 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 ,如有特殊情况改变的,经双方协商后再定;(4)、谈判供应商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前联系采购人或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备案流程,如不提前了解备案流程,引起的问题由谈判供应商负责);(5)、为保障施工安全,屏山股份经济联合社于拆除前已在标的物周围搭建施工安全措施(包括各类棚架、围网、警告牌等)。(6)项目报价为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实施过程中的报批、报备手续、拆除场地勘查费、运输保险、垃圾清运、装卸、人工、材料、工地管理及水电费、办理施工报建和报验手续、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等。(7)项目定标方式:价低者得。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具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收纳证》或已与建筑垃圾废物处理场签订有效的场所同意接收废物处理的固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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