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溪河整治二期工程(第三次)
重庆
磐溪河整治二期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磐溪河整治二期工程(第三次) 已由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磐溪河整治二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 2021】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大石坝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400万元和区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大石坝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北区大石坝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991.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08.32万元,对磐溪河流域盘溪二支路至大庆村立交段长约860m的河段进行整治。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道路及铺装、架空栈道、河道清淤、筑坝拦水、植绿美化、庭院灯、仿生栏杆及亮化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7-1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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