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项目名称:新疆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4 年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目前直升专录取已经完成,需要邮寄录取通知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 ( 教学厅函 (2020)23 号 ) 要求,录取通知书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递,以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同时依据《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 ( 新邮管涵 (2021)51 号 ) 要求,不得将党政机关公文交由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寄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邮寄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八十四条: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23 〕 1 号)附件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 第 53 点: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 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新生录取通知书属于信件,寄递时须使用邮政局监制的信封,应由邮政企业专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五条: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业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每年毕业季设立“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通道,毕业生档案使用专门封套,给予特殊标识,及时收寄,优先发运,确保时限。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股份制公司,是中国经营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网络覆盖范围最广、业务品种最丰富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全国具有良好完备的服务渠道,公司在边远和偏远地区均设有送达到村的队伍。新疆高等专科学校 ( 新疆教育学院 ) 位于乌鲁木齐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从及时性、便捷性、稳定性和唯一性考虑,同意本项目由为新疆高等专科学校 ( 新疆教育学院 ) 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递业务服务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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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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