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1年)环保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湖北
-襄阳市
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1年)环保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41100332390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1年)环保监测服务项目进行 þ 竞争性谈判采购 ¨ 询价 采购 ,本项目 þ 采购人自主采购 ¨ 采购 代理机构 为:____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其附件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最新要求开展自行监测、CEMS有效性审核季度性比对等相关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和备用贮灰场的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雨水、地下水、噪声、电磁辐射、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等项目监测以及CEMS有效性审核季度性比对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污染源监测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þ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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