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购买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JSGL-G2024-0001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购买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10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按无效响应处理 。
采购需求: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采购车载式无人机反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配件、备用部件、说明书、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免费完成操作培训和安装设备调试及系统更新,并通过验收。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 四 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 四 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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