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健康管理中心C臂机设备采购项目
江西
-吉安市
新干县健康管理中心C臂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百纳政采字2024-024号
项目名称:新干县健康管理中心C臂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94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2)投标人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医疗器械产品属于第一类须提供备案凭证,二类、三类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