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以下简称 “项目”)
招标编号: GXTC-C-24280007
日 期: 2024 年 7 月 3 日
1、招标条件
就 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项目已由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韶发改电力〔 2022〕19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100%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工程名称: 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 。
( 2 )工程项目概况: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由韶关市南雄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投产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由石碑山风能公司负责。
韶关市南雄百顺镇乡村振兴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位于广东省南雄市百顺镇一带,海拔高程介于 1000 ~ 1150m 之间,地形主要为高山。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 15MW ,拟安装 3 台 5MW 风电机组,本风电场拟新建一座 35kV 开关站,机组经就地变升压至 35kV ,通过 1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 35kV 开关站,开关站以 1 回 35kV 架空线路(约 7km )接入百顺 35kV 变电站(送出线路为自建)。本项目不配置储能。
项目预计 2024 年 8 月 15 日开工,施工总工期为 6 个月, 2025 年 2 月建成投产。
( 3 )承包方式: EPC 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
注: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15 日(具体时间以施工监理开工令为准),要求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前实现项目全容量并网,并通过供电局及质监相关验收。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规范书。
2.4 工程质量要求:
( 1 )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 )施工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 无效投标处理 。
(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 (a) 或 (b) 资质之一:
(a)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
(b)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若是施工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 (a)、(b)、(c)的要求:
(a)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b) 持有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至少担任过 1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或1个15MW及以上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完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注: 1 )须同时提供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不少于 3 个月)和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
2 )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的复印件、项目已完工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 / 意见单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5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b)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承诺不存在上述 3 种情形并按招标文件内容签字盖章投标函,同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 1 个 50 MW 及以上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或 1 个 15MW 及以上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完工业绩;
注: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的复印件、项目已完工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 / 意见单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完工业绩以项目已完工证明的并网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 )及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并于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在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登记,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4.3 投标登记时间: 2024 年 7 月 3 日 09 :00 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16:00 (北京时间)。
4.4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已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 / 套(售后不退)。提醒: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招标文件获取操作步骤:
①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
② 投标人可在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 1 )购买招标文件应认真阅读网页上的有关操作须知,进行 “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单位注册(同时在手机端 " 中招互连 "APP 在线办理电子 CA 数字证书,用于登录验证身份),然后登录电脑客户端 “投标管家”上传“投标登记文件”(详见公告附件)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2 )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网站: )(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 →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投标登记环节【手机端下载“中招互连”招互连,可通过苹果 App Store 或安卓腾讯应用宝下载,也可打开网页: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首页扫描二维码下载。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单位 CA 认证证书等操作。之后打开电脑端 “投标管家”工具,使用手机 " 中招互连 "APP 扫码登陆(首次登陆投标管家需要输入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平台账号密码进行验证),然后查看项目,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提交“投标登记文件(详见附件)”扫描件→等待项目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支付宝手续费另计)→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一:登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在标书购买,点击 “在线支付”或“缴费凭证”,选择需要支付的项目,填写支付信息后提交订单;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二:登录“投标管家”工具,前台页面,招标信息处,进入相关项目,在招标文件节点点击“购买”,选择需要支付的包件填写支付信息后提交订单。
( 3 )在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支付费用等环节技术问题,都请拨打国信 e 采平台服务支持电话: 400-968-9685( 周一~周五 9:00-17:00 )
( 4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完善企业信息中的银行账户并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同时请上传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 ,否则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发票均为全电发票,开具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注:详细的操作投标人指引可以在平台下载:打开 “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团,点击右上角的【帮助中心】 - 【投标人指南】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 投标管家(扫码版)用户使用手册。
4.6 其他事项:
( 1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2 )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 3 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 3 )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 4 )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和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上午 10 : 30 时(北京时间),地点: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九 ;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光明路 28号文化商务大厦5楼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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