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九十三中学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九十三中学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4-F-032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九十三中学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三)提供近1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启文件时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非天津市注册供应商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定。(七)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