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圳水厂地块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工程采购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X20240702234
项目名称:长圳水厂地块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工程
预算金额:62.22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22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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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后审批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5.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6.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处于红色警示且警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 .html)“红色警示”的网页查询截图(提供含有网站名称的网络截图);7.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8.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的“诚信档案”栏目以及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信用网(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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