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心医院多导电生理记录仪(多道生理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丹东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丹东市中心医院多导电生理记录仪(多道生理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05 至 2024-07-1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张洪旭
(丹东市中心医院多导电生理记录仪(多道生理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医院多导电生理记录仪(多道生理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医院多导电生理记录仪(多道生理记录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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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医院新综合楼新导管室的建立,购置多导电生理记录仪 (多道生理记录仪) 一台,以满足临床医疗需求使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具体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实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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