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监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
-晋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5212024CGK00073
项目名称:沁水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一标段: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要求,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摸清沁水县龙港镇、郑庄镇、张村乡、土沃乡、中村镇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标段: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要求,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摸清柿庄镇、 十里乡 、固县乡、端氏镇、胡底乡、郑村镇、嘉峰镇 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标段: 1、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全程跟踪监督项目进展和成果质量,确保全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全面、真实、准确、可靠, 同时 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监理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 及 绘制农村宅基地现状图 , 并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2、 全程跟踪监督全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进度和成果质量。监理采用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调查实行全过程、全覆盖、分阶段实施监理,重点对细化、更新、新增、补充内容进行检查,加强对存在一户多宅、一宅超占、权属不清等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的合理性一致性进行复核,通过开展定期检查巡查、内外业抽检、成果核查、阶段性检查等工作,确保全县调查工作进度、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入户核查比例不低于全县宅基地调查成果的 2% 。
3 、 预算金额( 本次预算金额不作为服务期限内全部费用,具体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 )
合同履行期限: 一、二标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 三标段: 合同签订后直至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所有监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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