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花都区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FCG-GDGZ-20240029
项目名称:2024年花都区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花都区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花都区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花都区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
(3)投标人应为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取得电梯监督检验资格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资格以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中记录为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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