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宁夏
-银川市
业主单位
第十五幼儿园建设 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十五幼儿园建设 项目 已由 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灵发改发 [ 2024 ] 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幼儿园专项建设资金及市财政配套 资金 ,招标人为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9228平方米(约13.84亩),总建筑面积699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
(一)幼儿园
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923.6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等。
(二)门房
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74.3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卫室与消防控制室。
(三)室外附属设施及配套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铁艺透视围墙、透水混凝土车行道路EPDM彩色环保型弹性橡胶室外活动场地、幼儿园人行入口及车行出入口大门等。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南熏路南侧,灵吴路东侧。
2.3计划工期: 369 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4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7月4日 至 2024 年7月11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25日 09:00 时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