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人民法院党组织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项目概况
库车市人民法院党组织教育基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C-ZFCG-2024-CS021
项目名称: 库车市人民法院党组织教育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98592.17
最高限价(元): 998592.1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人民法院党组织教育基地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998592.17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库车市人民法院党组织教育基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三)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委托全权代理人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五)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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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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