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水资源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阿勒泰地区
吉木乃县水资源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木乃县水资源监测项目 已由 吉木乃县水利局以吉水字 〔 2024〕23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为 一般债券资金 80%其他资金20% , 招标人为 吉木乃县水资源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备采购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机井机电设备及安装;渠道测流设备、基础设施建设、防雷接地;网络通讯安全及平台建设。
2.2 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及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 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软件开发及数据整合、运维能力;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 裁判文书网 ) 及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 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25 日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 标截止时间 )为202 4 年 7 月 25 日 10 : 3 0,地 点为 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在 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
8 、 联系方式
202 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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