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广场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莒南县人民广场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莒南县人民广场项目(二期)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莒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工程概况: 莒南县人民广场项目(二期) , 项目总建筑面积 约 135亩,二期约90亩 ,总投资为 24487417.19 元。主要包括 绿化、水景及喷泉、地雕、亭景、文化长廊、公厕、管理用房及消防和配电等 配套设施等工程, 详细施工内容、数量界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2.4、计划工期: 90 天 。
2.5、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日程安排
5.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申请人需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实名认证证书。在规定时间(202 4 年 7 月 8 日至 202 4 年 7 月 12 日)各投标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参与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 需下载。
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 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09:00时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中心第 二 开标室 (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 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亦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