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2024年(世纪鼎城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黑龙江
-牡丹江市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编号: SZ0306G2407040010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 2024】2号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财政 资金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林口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 监督单位为 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口县 2024年(世纪鼎城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林口县林口镇
2.3工程性质: 改造工程
2.4建设内容:改造排水管波纹管DN500为125米、PVC排水管DN315为1286米;化粪池(50m?)11个,室外检查井164座;改造室外采暖管网1800米,改造居民供热立管DN80无缝钢管1094米、DN70无缝钢管1260米、DN50无缝钢管2917米、DN25无缝钢管816米、DN32PE管5412米;更换DN25锁闭阀3850个、DN76蝶阀269个、DN76平衡阀120个;改造室外给水De200聚乙烯PE管584m、De100聚乙烯PE管1030m、De63聚乙烯PE管387m,阀门井18个;室内给水De32PP-R管1390m、De25PP-R管1583m;拆除水泥地面4554平方米,铺设沥青地面18214平方米;拆除并恢复道板砖地面1741平方米。(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5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14,110,682.97 元 (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298,886.85元,暂列金1,104,332.59元 ) - 6 计划工期: 102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8月20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 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 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书面任命。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以上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只需提供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4年7月 5 日下午 16时00分至2024年 7 月 12 日 下 午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9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 人不 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10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招标人:林口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大道 508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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