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阳高热电有限公司餐厅后勤服务(二标段生活二区餐厅)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大同市
大同煤矿集团需解锁热电有限公司餐厅后勤服务(二标段:生活二区餐厅)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JNC142-CGN-240610759)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05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08 18:00
大同煤矿集团需解锁热电有限公司餐厅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142-CGN-240610759),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二标段 生活二区餐厅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 |
|---|---|---|---|---|
| 1 | 需解锁 | ¥1927301.2元 | 满足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 2 | 需解锁 | ¥1994700元 | 满足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供应商:需解锁控股煤业集团宏丰天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
否决原因:采购文件要求:第一章3.3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指:食堂餐厅餐饮服务业绩(用餐人数为 100人以上规模的食堂餐厅。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出用餐人数规模,需提供加盖合同对方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解锁控股煤业集团宏丰天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所附的业绩1、3、4的合同均无法体现用餐人数为100 人以上规模的食堂餐厅且无对方单位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业绩2的用餐人数为50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供应商:山西京晟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 采购文件要求:第一章3.3业绩要求: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京晟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附的三个业绩合同均无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供应商:山西宝塔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采购文件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一响应保证金一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宝塔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保证金汇款凭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