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师51团19连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第三师51团19连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3S51T[2024]10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 51团19连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16294.77元
最高限价: 1016294.77元
采购需求:补种白蜡 503株、红叶海棠100株;现状路灯145盏改造为 太阳能路灯,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连队坑塘沟渠等清理;新建水泥路面270平方米(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3)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是被列入“”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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