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拆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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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拆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7 20:57:28
发布单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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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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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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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拆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00120240600128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拆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17.464148 (万元)
6、最高限价: 17.464148 (万元)
7、采购需求:
拆除服务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至所有拆除服务安全监理工作全部完成并资料验收归档工作完成为止(以实际通知入场及验收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作业范围含安全监理)且在有效期范围内。【证明材料: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②合同,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再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业主证明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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