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6-00679(2024ZHYX807001);
2.项目名称: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8万元;
5.采购需求:双眼视感知觉功能检查与训练治疗系统采购(2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在30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由负责完成安装、调试(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差旅,人工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供货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眼视光实训室;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医疗器械许可: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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