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规划及重大项目技术支撑()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
项目概况:
“市政规划及重大项目技术支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4C00164
项目名称: 市政规划及重大项目技术支撑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6,350,000.00元
最高限价:16,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16,3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3年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非中小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