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经颅磁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泉州市
受 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 委托, 对[350582]FJXC[CS]2024009、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经颅磁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经颅磁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FJXC[CS]2024009
项目名称: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经颅磁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经颅磁治疗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货物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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