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共享电动车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项目概况
东宁市共享电动车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ZX2024-010
项目名称:东宁市共享电动车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74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74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每年底主管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并建立运营企业的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可截图并加盖公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相关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本项目运营特定资格条件:无。